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19-00921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京山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11-27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19-11-27 09:36信息来源:市政府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

  建设工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对建设工程自身质量的影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加强施工用混凝土的质量控制,特别是高标号混凝土的质量控制,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建设工程中的质量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必须符合相应标准、规范、规程等的要求。

  二、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三、预拌混凝土企业对生产用的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严禁将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针对高标号混凝土早期强度不足和28d龄期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问题,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选择原材料时,必须考虑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黄沙和满足混凝土早期强度增长需要的水泥;适当考虑生产过程中中粗砂、粗骨料、水泥、掺和料和外加剂对混凝土质量的影响,并做好试验室配合比和开盘鉴定工作。

  四、施工单位应派质检员,并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混凝土的质量进行坍落度检测,做好现场混凝土的3d和28d龄期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施工单位质检员、现场监理工程师、预拌混凝土企业现场技术人员须共同见证,严禁提供“假试块”。到达现场的预拌混凝土,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施工前、施工中,严禁加水使用。混凝土施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养护,不符合拆模规定的,不得擅自拆模。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必须服从于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得擅自施工。

  五、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进行验收。抓好预拌混凝土3d和28d龄期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见证取样、送样工作。现场按规定督导施工方的拆模时间和施工进度。

  六、监督部门应加大对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的实体抽测频次,特别要重视高标号混凝土28d龄期强度的抽检工作。

  七、责任追究。谁供应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监督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对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环节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2019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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