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12:16信息来源:市科技经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5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京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jingsh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科技经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京源大道556号,邮编:431800,联系电话:0724-73319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京山市大数据中心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强化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5.62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在2021年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增添举措,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责任。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可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进一步拓展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内容、完善功能的同时,使用电子显示屏、墙报、横幅、宣传栏、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


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1月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