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扶贫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12:14信息来源:市政府扶贫办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市扶贫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办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单位根据信息公开实际需求,在出台信息工作制度后,不断加以补充修订,完善落实机制。为确保政务公开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办机关各股室,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利用扶贫系统工作人员QQ群、微信群及时沟通交流,特别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查漏补缺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三)拓展公开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我办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今日京山、湖北省扶贫网、湖北日报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精准扶贫信息的新动态。

(四)公开信息类别。我办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扶贫政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项目公示、人事任免、资金使用实施过程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市政府扶贫办通过政府网站对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共计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本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扶贫办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办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计划采取的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有:

一是提高重视度,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股室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京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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