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11:05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现将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1.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信息依法公开。

2.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采用多种方式公开,结合听取和采纳社会意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本部门的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

3.2020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条,计划规划1条,微信发布政务信息7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办事服务事项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根据国家、省、市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公共法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规范,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健全公开机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参考上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流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的制度保障。

3.进一步优化“京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建设,不断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公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向社会推送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各类法治图文信息共79条。

4.办好有关舆情交办事项。建立有关工作机制,确保上级交办的舆情得到及时回应。今年收到公开申请0项。

5.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配备政务公开人员1人。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有差距,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信息不够规范严谨等不足之处,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定期举行或参加市举行的政务公开培训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二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三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加强管理教育力度,认真开展重点督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政务公开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京山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