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11:07信息来源:财政局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在市政府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条。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京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各类培训会议。工作过程中,实行专人负责、定期公开、领导把关制度,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如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高效。

(二)畅通渠道。通过在官方网站公开市财政局公共邮箱等方式,不断畅通受理渠道,为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条件。严格依照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批和办理流程,按时限做好申请登记、答复登记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严格要求。按要求完成2020年政府预算和2019年政府决算公开工作。一是确保及时性。在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及草案说明;二是确保完整性。已公开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情况,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并对转移支付、“三公”经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重点事项做出相应说明;三是确保精细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细化到了“款”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个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逐条说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减变动原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96

2254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京山市财政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标准不够高、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强保密审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细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京山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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