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11:56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我局编制了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相结合,做到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准确、职责明确、程序合理。在信息公开渠道方面,通过京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京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这两个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方面,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光发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本股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事务。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制发了《京山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方案》(京教办〔2020〕10号)和《京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程序。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条,公开了我局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信息,及时公开了政策文件、民办学校信息、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审、学生管理、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2

32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367.4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强化。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日常工作技能,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将教育政策解读与教育政策制定工作同步安排,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开效果。

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凡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的问题,都要经过认真研究,并及时公开,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在决策与管理中的良性互动。

四是部分股室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要强化信息公开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与股室工作考核、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形成自觉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工作氛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京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京山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7221649。


京山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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