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我市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积极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
一、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省级直达资金共28项、120571万元,已分配100%,支出115616.9万元,进度95.9%。
(一)直达资金分级次情况
1、中央安排直达资金24项、116211万元,占直达资金比重为96.4%,已全部分配,支出114008.61万元,支出进度为98.1%。
2、省级安排直达资金4项、4360万元,占直达资金比重为3.6%,已全部分配,支出1608.29万元,支出进度为36.9%。
(二)直达资金分项目情况
1、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直达资金23项、98348万元,占直达资金比重为81.6%,已全部分配,支出93541.02万元,支出进度为95.1%。其中20项中央直达资金94165万元,已支出92072.61万元,进度97.8%;3项省级直达资金4183万元,已支出1468.41万元,进度35.1%。
2、一般性转移支付3项直达资金21836万元,占直达资金比重为18.1%,已全部分配,支出21726万元,进度99.5%。
3、专项转移支付2项直达资金387万元,占直达资金比重为0.3%,已全部分配,支出349.88万元,进度90.4%。其中1项中央直达资金210万元,支出210万元,进度100%;1项省级直达资金177万元,支出139.88万元,进度79%。
二、参照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我市共收到中央安排参照直达资金4项、2601万元,已全部分配,支出2472.49万元,进度95.1%。
三、2020年直达资金结转支出使用情况
我市2020年直达资金结转7823.6万元,2021年支出5937.82万元。
四、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数据导入情况
2021年,我市涉及惠企资金2项,其中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14.6万元,惠及企业4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参照直达资金188万元,惠及企业2家,惠企明细已导入监控系统。涉及利民资金6项,支出明细均已导入监控平台,即危房改造资金已导入3户、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已导入3934户、215.5万元,学生资助资金已导入2120户、204.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已导入40371户、354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已导入30193户、14369.4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已导入3803户、352.4万元。
五、直达资金预警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发生直达资金预警信息106条,已全部及时处理。其中是否上传附件已整改1条,支出预警认定正常89条,未导入惠企利民明细已整改16条。
六、直达资金支出成效
今年,我市直达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民生,一是用于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二是用于公路建设、道路运输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三是用于弥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工资、公用经费不足等“三保”支出。推行财政直达资金以来,我市各项民生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缓解了财政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大规模减收、民生保障能力弱化的困难。推行财政直达资金,有效解决了项目等钱现象。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摆脱了层层审批,24小时内就能下达到市县基层。除了速度“快”,还确保用得“准”,以往的财政资金是哪里需要就用在哪里,推行财政直达资金后,专款专用,直达项目,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存在的项目等钱、资金被挪用的现象。从资金分配拨付到监控全部“一竿子插到底”,让企业和群众在第一时间感受到了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减,对进一步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起到重要作用。
京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