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1-0095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新市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12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新市街道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16:26信息来源:市新市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各党支部(总支),村(居)民委员会、园艺场、街道各单位:

《新市街道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京山市委员会新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京山市新市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新市街道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地见效,根据省、荆门市、京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项目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对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对象评定是否精准,登记享受产业扶贫项目、公益岗位、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金融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就业补助等8类18项到人到户类政策是否到位,重点发现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的问题。

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检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长江禁捕补助资金、油菜轮作试点资金(物资)、农村户厕资金等5项乡村振兴到人到户资金(物资),以及高龄津贴、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含“三属”抚恤金、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

兵老年生活补助、部分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残疾军人等人员伤残抚恤金等7个方面补助资金)失业保险资金等4类10项民生领域到人到户类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窄路加宽)建设是否落实、工程质量是否达标,重点发现虚列工程套取工程款、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报大建小”降低建设标准质量、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转包分包施工单位不具备资质、工程监理缺失、不按工期完成项目建设,“三类人员”违规承包工程等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

(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组织力量对除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外的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政策落实情况、问题线索及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准确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市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对上报的各类数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二)街道各单位。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行业数据;做好政策宣传解答,组织好涉及本单位问题线索的业务培训,为核查整改工作提供政策解读和疑难解答;开展共性问题综合分析和处理,指导问题线索定性,建立台账;按上级要求,各部门不能核查本部门问题线索,需按街道监督检查工作专班统一安排,参与问题线索交叉复核。

(三)街道纪工委。督促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切实履行好

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工作中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追责问责。

三、时间安排

2021年7月下旬将省监察系统比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核查整改。核查整改包括线索核查、立行立改、案件查处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至11月上旬结束。

四、有关要求

此次工作由党工委副书记主抓,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街道各单位要切实担负监管责任,高度重视,主动参与,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主抓,成立工作专班,统一项目检查和问题整改等政策口径。街道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既严肃查处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通过精准有力的监督问责,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村振兴高效推进。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