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2-032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 生成日期: 2022-11-22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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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山市文旅大健康产业用地保障支持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2 00:00信息来源:市文旅局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破解我市文旅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瓶颈,激励市场主体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助力“旅游活市”战略。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精神。

三、享受本办法支持的投资项目

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医疗、康养类项目(以下统称文旅大健康产业类项目)。

四、具体内容

(一)内容及方式

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后,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项目服务单位,由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负责项目组卷上报审批程序中的相关工作。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由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自《项目投资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基础性资料整理并提交;组卷报批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征地前期完整资料后40日内完成报批。

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文旅大健康产业类项目建设用地,必须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账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项目投资合同和项目规划,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对于城镇规划边界之外的文旅大健康产业类项目建设用地,采取点状供地,鼓励集约节约用地,优先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部分项目可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投资主体根据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规划。确需使用新增集体建设用地的,由村集体立项并提出农用地转用申请,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关基础性资料后方可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综合统筹。集体建设用地价格比照城区同类地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估会商后确定。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系列政策出台前,采取租赁的办法保障用地,租赁价格按区域内平均价格确定,待政策明确后再按新政策执行。允许采取村集体土地入股的办法,合作投资开发。

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2亿元以内的,按每亩2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到位后,投资主体须在一年内完成土地摘牌,两年内项目形象进度超过30%。

(二)实施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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