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千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抢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打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推动全省经济稳健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具体如下见附件
鄂政办发【2022】54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省十六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