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京山市2022年度财政决算报告
(二)京山市2022年度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三)京山市2022年度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四)京山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五)京山市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及重点绩效执行结果
(六)京山市2022年总决算情况表(共25张)
关于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3年9月27日在京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京山市财政局局长 曾峰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关于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2年,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2102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简称“预算数”,下同)250750万元减少40525万元,比调整预算数(简称“调整数”,下同)240230万元减少30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2038万元,比预算数、调整数167750万元减少15712万元;上划中央收入58187万元,比预算数83000万元减少24813万元,比调整数72480万元减少14293万元。全年完成财政总支出553297万元,比预算数556886万元减少3589万元,比调整数638119万元减少84822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在2022年11月24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已对调整数与预算数的增减情况作了相应说明,此次常委会上只报告决算数与调整数的增减变化。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038万元,比调整数减少15712万元。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106137万元,比调整数124680万元减少18543万元。其中:
⑴增值税24786万元,比调整数28580万元减少3794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年底增值税省级调库。
⑵企业所得税16261万元,比调整数21200万元减少4939万元,下降23.3%。
⑶个人所得税4317万元,比调整数6400万元减少2083万元,下降32.5%。
⑷耕地占用税13489万元,比调整数减少3411万元,下降20.2%。
⑸契税8509万元,比调整数增加509万元,增长6.4%。
⑹其他地方税38775万元,比调整数减少4825万元,下降11.1%。
2.非税收入45901万元,比调整数增加2831万元,增长6.6%。其中:
⑴专项收入4302万元,比调整数减少1318万元,下降23.5%。
⑵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356万元,比调整数减少512万元,下降4%。
⑶罚没收入9635万元,比调整数减少1315万元,下降12%。
⑷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6157万元,比调整数增加4785万元,增长42.1%。
⑸捐赠收入478万元,比调整数增加478万元。
⑹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710万元,比调整数增加910万元,增长50.6%。
⑺其他收入263万元,比调整数减少197万元,下降42.8%。
(二)转移性收入情况。2022年,全市上级转移性收入353503万元,比调整数增加22675万元,增长6.9%。分项目情况为:
1.返还性收入15057万元,与调整数一致。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2287万元,比调整数增加19952万元,增长6.8%。其中:
⑴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750万元,比调整数减少10832万元,下降55.3%,主要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资金3895万元、支持落实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9246万元调整为单列转移支付项目,新增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2309万元。
⑵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收入67282万元,比调整数增加4527万元,增长7.2%。
⑶结算补助收入2876万元,比调整数减少27万元,下降0.9%。
⑷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374万元,比调整数增加3235万元,增长29%,主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转移支付增加。
⑸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169万元,比调整数增加380万元,增长6.6%,主要是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补助资金增加380万元。
⑹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8682万元,比调整数增加7089万元,增长5%,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分别增加2132万元、4464万元、650万元、592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减少749万元。
⑺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75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55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029万元,为新增转移支付项目。
⑻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补助收入5899万元、固定补助收入39178万元、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83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86万元,与调整数一致。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159万元,比调整数增加2723万元,增长11.6%,主要是科学技术增加200万元、城乡社区增加400万元、农林水增加47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增加845万元、商业服务增加500万元、国土海洋增加2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及其他增加80万元。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488万元,比调整数减少8239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数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规定,年底尚未支出的指标以实际支出数为决算数,导致支出减少,减少较多的主要是城乡社区、农林水、粮油物资储备、文旅传媒等建设项目支出。
(四)转移性支出情况。2022年,上解省财政支出28952万元,比调整数减少2423万元,下降7.7%。其中:原体制上解支出170万元,执行完善财政体制上解支出21147万元,专项上解支出7478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基数157万元。
(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收入总计64559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038万元,转移性收入353503万元,债券收入4751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403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134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9668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压减支出增加可用资金105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5万元。支出总计55329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488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289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资金支出1685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2294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在2022年度调整预算后,增加京山华贝公司关停职工补偿等相关必需支出973.77万元,按程序在此一并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本级收入完成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111万元,比调整数增加4811万元,增长4.1%。分项目完成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9652万元,比调整数增加4652万元,增长4%。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71万元,比调整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6.1%。
3.污水处理费收入1677万元,比调整数增加177万元,增长11.8%。
4.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11万元。
(二)支出完成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84193万元,比调整数减少877万元,下降0.5%。分项目情况: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2940万元,比调整数减少1323万元,下降1.2%。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1万元,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80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3万元,与调整数一致。
3.其他支出44960万元,比调整数减少27万元,下降0.1%。
(三)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23665万元,其中:本年本级收入122111万元,省补助收入5397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1197万元,调入资金28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084万元。支出总计21659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84193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0197万元,调出资金22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07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515万元,省级补助收入17万元,上年结余18万元。本年支出1533万元,结余1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97169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上年结余145220万元;当年征收社会保险费75206万元,为预算的105.5%;财政补贴收入73866万元,为预算的94.8%;上级补助收入897万元;其他收入1980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139439万元,为预算的99.8%。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9303万元,为预算的99.8%;上解上级支出136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25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773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7396万元为本级管理,其他基金由省市统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面对经济下行、疫情冲击、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财政政策支持稳预期、稳增长、稳基本,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和财政资金直达等政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恢复重振;加强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狠抓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全面推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积极防控财政风险。财政收支在诸多困难下实现了全年平衡,运行总体平稳。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预算管理和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税源后劲不足,各项财政政策需要落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落地需要增加投入,“三保”刚性支出需要兜底,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明显增大。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附注:有关名词用语说明
一、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本辖区内征收并缴入国家金库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的税收收入(消费税100%、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60%、个人所得税60%)即为地方财政总收入。
二、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是会计确认收入、支出归属期的两种不同方式。前者是预算指标计划下达时,财政确认支出,预算单位确认收入;后者是支出实际发生时,财政确认支出,预算单位确认支出、并以支定收。例如,2021年度下达的指标当年没有支出,结转到2022年度拨付,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统计到2021年度,按收付实现制,支出统计到2022年度。
三、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是2022年国家大规模实施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留抵退税,也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增值税有销项税和进项税之分,进货时的增值税叫进项税,销售时的增值税叫销项税。期末汇总计算应交税金时,当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就需缴税,而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不需缴税,其中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这些纳税人在销项税额中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税额就叫“留抵税款”。
(四)京山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