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3-052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京山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1-20
文 号: 京政发〔2023〕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京山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00:00信息来源:京山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加快推进京山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20日

加快推进京山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3〕9号)、《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荆门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发〔2023〕7号)精神,加快推进京山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对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气象服务为目标,为京山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发展先行区贡献气象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80%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87%以上,暴雨预警精细化到乡镇(区、街道),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88%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气象高质量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到2035年,京山气象发展整体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提升气象灾害精密监测能力。强化气象监测站点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气象观测设备升级换代,实现区域自动气象站标准化率100%。市财政要稳定投入,优化本辖区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围绕气象防灾减灾、农业生产、森林防火、生态监测等需求,科学加密布设自动气象观测设施,实现自动气象站平均间距不超过7公里,气象灾害敏感区达到3~5公里,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四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要加大X波段雷达项目争取力度,大力推进京山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编制京山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确保探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增强预警预报精准能力。强化雷达、卫星资料等资料的分析应用,提高数值预报产品本地化解释应用水平,提升智能数字预报业务应用能力,提高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灾害影响预报能力。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测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季度预测全市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3.提高气象服务精细能力。强化湖北省一体化气象预报服务业务平台本地化应用,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高智能网格预报精细化服务能力,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推进开发具有实况监测、影响预估、风险预警、决策气象等功能的智慧气象极目APP手机版。(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局)

4.建设气象精准预报服务系统。强化湖北省一体化气象预报服务业务平台本地化应用,建设从零时刻到月季年的无缝隙精准数字预报业务和产品体系。加强雷达、卫星等资料应用,强化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5.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依托智慧城市大脑和大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开放共享,建立资源高效利用、数据充分安全共享、流程集约的气象共享机制。加强省市县气象数据使用,加强与住建、水利、自然资源、环保、旅游等部门数据深度融合,对接全省气象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本地化数据应用平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京山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6.充分发挥气象预警信息的先导作用。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与责任人气象预警信息接收联系方式定期更新制度。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实现红色预警信号向重点服务对象“叫应”机制。京山市融媒体中心畅通预警发布绿色通道,构建即插即播机制,利用全媒体资源快速精准传播作用,实现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实时快速全网发布。实现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内送达重要部门、重点单位责任人和重点人群,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安全转移等应急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供电公司、市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各镇 (街道)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融入乡镇 (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向村(社区)延伸。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机制,持续提升“多员合一”的基层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作用。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推进气象风险普查成果深度应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积极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和流动作业点安全提升行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决策调度和指挥协同机制,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9.加强气象技术攻关和应用,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在灾害性天气预报、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5G网络、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智慧气象服务领域深度融合应用。进一步加大气象科研项目支持,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强化创新团队建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大力促进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服务保障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人社局)

(四)提升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10.提升气象乡村振兴服务能力。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京山桥米创建国家“气候好产品”,为将“京山桥米”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区域公用品牌助力。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探索开展农业巨灾保险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京山银保监管组)

11.提升气象融入行业服务能力。强化输变电线路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的精细化气象服务。提升中小流域气象服务能力,重点做好大中型水库气象服务。增强应急处置、城市运行、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和大型活动等气象保障能力。推进天气气候对敏感性疾病和公共卫生影响的监测预警。推进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健局、市供电公司)

12.提升气象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障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增强社会公众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文旅局)

(五)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13.提升生态环境气象保障能力。优化湿地、森林生态气象站网布局,提高生态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提升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精准度,强化部门协作,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生态环境京山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提升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加强极端事件、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研究,提升城乡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加强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开发气象保障服务,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长效机制,进一步挖掘“中国天然氧吧”和“湖北省旅游避暑目的地”品牌价值,打造“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国家气候生态品牌,助力京山全域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旅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加大对气象工作支持力度,积极组织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气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投入保障。市财政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气象事业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气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