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3-0526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京山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2-12
文 号: 京政办发〔2023〕2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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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以产聚人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2 00:00信息来源:京山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京山经济开发区,京山温泉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推动以产聚人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9日        

关于推动以产聚人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以产聚人,促进城区人口集聚,着力推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抢抓人口逆向流动机遇,坚持“以产聚人兴城、以城留人促产”,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文旅大健康三大产业,完善城区公共服务配套,增强产业竞争力、城市承载力、人口吸附力,着力吸引人、服务人、留住人,让京山成为各类人才人口汇聚的洼地、宜居宜业的福地、创新创业的高地,实现城区人口持续增长,人口素质逐年提升,公共服务更加优化,以产聚人效果更加凸显。到2025年,城区常住人口新增2万人以上、达到20万人以上,其中,外地返乡人员新增1万人以上,农业转移人口新增0.3万人以上,产业吸附外来人员新增0.1万人以上,导入大学生0.6万人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产业支撑,增加就业供给。

1.做强园区承载平台。围绕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做优做强“一区三园”(京山经济开发区、宋河精细化工产业园、钱场中小企业产业园、孙桥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引领性强、吸纳就业多的产业项目,到2025年“一区三园”就业岗位达到3万个以上,有效承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人社局,京山经济开发区)

2.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在汪林岗、八里途打造2个高品质产城融合社区,完善生产、研发、居住、餐饮、休闲等功能,推动园区、社区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工人就地扎根,到2025年,京山经济开发区增加1万名产业工人就地居住。(牵头单位:京山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新市街道、永兴街道)

3.做优网球小镇。围绕“网球 ”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网球赛事、网球培训、网球装备制造、运动康养等产业,发挥汉口学院、湖北网球学校、协和京山医院等吸附人口作用,承接老城区、开发区人口转移,到2025年,网球小镇由3万人增加到5万人。打造“一网情深”网球品牌,邀请国内外网球大师为京山网球代言,办好国际网联青少年U18巡回赛、中国(京山)绿林网球·英雄会、“湖北村网”等品牌赛事活动,到2025年,全市“网球 旅游”人数达到300万人次。(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京源实业集团,温泉街道)

(二)搭建智慧就业平台,优化供需对接服务。

4.建好就业和职业培训智慧平台。在市公共就业中心和市民之家搭建智慧就业可视平台,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外出务工人员数据库、就业困难群体数据库等“四库”,动态更新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技能状况、务工地区和返乡时间等基础信息,及时推送智能匹配就业、社保转移接续、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办好“零工驿站”,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发布、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区)〕

5.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关注返乡就业创业人员的所需所盼,每年选树3-5名返乡就业创业先进代表,组织先进代表参与对接服务活动,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组建长三角、珠三角、武汉等地“招才引智”工作站,利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举办“接您回家”、送一封“家书”等联谊活动,开展视频招聘、直播招聘等,及时推荐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各镇(街道、区)〕

(三)开展提能强技行动,集聚高素质产业工人。

6.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支持校企开展“订单式”培训,鼓励雄韬锂电、一道新能源、京山轻机等与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荆门技师学院、德汉通航技工学校开办新型学徒制培训班,每年定向培养3000名职校学生到企业就业、顶岗实习。对汉口学院京山校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德汉通航技工学校围绕重点产业新增专业开设“定向、订单、冠名班”的,经认定,给予每个专业30万元补贴,给予订单班每班每年1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财政局)

7.强化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全面推行“企业下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服务模式,吸引产业工人在京山参加培训。鼓励企业开展新技师培训,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新技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企业补贴。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给予企业补贴。鼓励企业职工主动提升技能,对符合条件的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标准给予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到2025年,新增技能人才0.6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财政局)

8.畅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鼓励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职称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支持相关企业开展职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吸引更多技能人才扎根京山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四)拓宽引才渠道,促进人才回流。

9.着力吸引高层次人才。搭建人才引进服务“一站式”平台,引导高校毕业生来京山就业创业,到2025年,导入大学生0.6万人以上,其中汉口学院京山校区招生0.4万人以上、大学生回归就业0.2万人以上。通过项目引才、以赛引才、以投带引等方式,每年引进一个创新创业团队、60名硕博人才、5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镇(街道、区)〕

10.着力吸引高水平网球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水平网球人才开辟进入事业单位通道,作为特殊人才专门制定待遇和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1.着力吸引专业技能人才。围绕智能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摸清在外专业技能人才底数,组织本地企业与在外“京山叉车人”、从事锅炉辅机、纸箱包装机械等专业技能人才对接,促进返乡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

12.着力吸引科技人才。建好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京山—武汉人才飞地,实施“才聚京山”计划,柔性引进专家人才。到2025年,科技特派员达到110人,万名就业人员中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达到100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科协)

(五)保障住房需求,促进以房留人。

13.实行工龄积分购房。产业工人在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积分给予工龄奖补,1年工龄计1分,1分奖补1平方米/套,奖补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若夫妻双方均为产业工人的,可叠加享受。产业工人属技能人才的,高级技师给予15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技师给予1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高级工给予5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并可与工龄积分购房政策叠加享受。(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4.推行住宅“以旧换新”。鼓励市场主体、经纪机构、城区居民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协商购新房、腾旧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京诚集团)

15.推行租购并举制度。城区就业人员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赁价格的70%;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将现有保租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已交的5年租金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房销售价格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9折,买断剩余产权份额时,按照首次购买部分产权价格确定;共有产权房满5年,在购买完全产权后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京诚集团)

16.探索定制住房供给。注册地在京山的企业高管、回乡成功人士、在京山康养人群有个性化住房需求的,由国有企业或市场主体定点开发建设订单式住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京诚集团)

17.鼓励特定人群购房。农业转移人口、外地返乡人员、市外户籍人员,在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平方米购房补贴。在本市新落户的博士及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人才,在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5平方米、20平方米、15平方米、1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京诚集团)

18.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在京山城区就业的人员,探索实行一次性或连续缴纳6个月住房公积金,即可享受单位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支持缴存人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政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京山办事处)

(六)优化教育资源,满足进城就学需求。

19.扩充城区学校学位。通过盘活存量、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区中小学校,到2025年城区新增幼儿园、小学、初中学位5000个。加强新市一中等4所寄宿制学校建设,让进城务工家庭省心、安心、放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0.优化乡镇学校布局。整合乡镇学校资源,办好乡镇直中小学和公办中心幼儿园,在2025年前撤并10所小规模村级小学,建设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序引导乡村学生到城镇就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1.优化进城就学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城就读不设门槛,不再以户籍、住房、进城务工作为进城就读条件,对无户口、无房产、未就业人员子女,在不择校的前提下,应收尽收,统筹安排学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提高医疗水平,方便群众就医。

22.深化医共体改革。支持市人民医院积极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带动创建一批甲字号医院;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拥有30个省级重点临床专科;新改扩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定期组织市级医疗机构为产业工人开展集中义诊。到2025年,城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达到8.6张。(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3.优化医疗保障服务。为外地返乡人员开通医保绿色通道,医保关系转移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对因就业中断、职工医保费断缴后续保的,从接续缴费次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对异地就医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照职工85%-95%、居民60%-85%的比例进行报销。(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有所养需求。

24.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床位按3000元/床、改扩建2000元/床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运营补贴依据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按100元/人每月标准,其中失能老年人按150元/人每月,在正常运营一年后一次性发放到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实际使用面积10元/平方米·月标准给予运营补贴。(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5.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城区15分钟便捷养老服务圈,对新建住宅小区按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实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的规划养老用地。到2025年,城区机构养老设施总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不少于60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拓展医养结合模式。推行“居家养老 家庭医生”“社区养老 卫生室”“机构养老 医疗机构”等医养结合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急诊急救等基本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九)完善文体服务,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

27.推进网球等文体设施建设。以网球小镇为重点,建成全国网球训练基地、“一网情深”网球文化创意广场、网球文化数字产业园等网球设施。布局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和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设施,优化城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城区公共文化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网球场地达到350片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8.打造多元文体消费场景。着力创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打造文旅大健康区域消费中心。优化商业网点空间布局,提升便民商业服务功能,打造一批多样化的消费场景、文娱场景、社交场景、婚恋场景,满足外地返乡人员多样化需求。(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孙桥镇)

(十)保障农民权益,促进人员有序流动。

29.优化城区落户服务。凡在城区居住、就学、就业、创业及其他有意愿迁入的市外居民,可在中心城区“零门槛”落户。推动户籍业务“一窗办、一次办”,实现省内及周边省份跨省户口迁移一次性办理。未落户的常住人口可申请办理居住证,享有城区户籍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

30.依法保障农民“三权”。维护农村进城落户农民在村集体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巩固提升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成果,鼓励村集体成立乡村合作公司,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分红收益。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农电商物流等产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支持引导国宝桥米、京和米业等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农村土地,以桥米、对节白蜡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人口是第一战略、人才是第一资源,高位推进以产聚人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动态监测。建好人口监测平台、就业和职业培训供需平台、住房保障供需平台、人才引进服务平台,加强供需两端研究,科学分析人口导入、产业人口分布及住房需求情况,动态调整政策,精准做好对接,强化服务保障。

(三)强化部门协同。各责任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市法院,

市检察院。

京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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