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2-07
信息来源:京山市人民政府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京山市各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湖北省、荆门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第13期)向全省推广京山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验,省司法厅正筹备在京山召开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现场会。“胜诉即退费”改革、“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分别被省政府表彰为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京山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理论学习促执政水平提升。

京山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法治工作培训内容,纳入市委党校教学课程。市委、市政府多次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主体班必修课,充分利用青干班、科干班、中层干部培训班等契机开展法律法规宣讲12场次,培训人数415余人,大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党的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及时召开中共京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部署我市2022年依法治市工作。在结合京山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印发《法治京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京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京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抓好“两规划两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始终坚持法治京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三)加强宣传宣讲促普法氛围营造。

印发《2022年京山市守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坚持强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各单位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传播平台,采用“线上+线下”普法依法治理模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今日京山新闻网和《京山新闻》中开设专栏,共播发法治宣传稿件60余篇,开展微视频作品展播活动,利用学习强国、公众号、云上京山客户端、抖音等新媒体传播平台优势,推出海报6期,微视频和法治公益广告46条。

二、注重顶层设计,坚持多策并举,不断提升公信力

(一)科学规划部署,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湖北省委、荆门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依法治市工作基础,我市组织精干力量,从2021年初着手开展《京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全面领会全国、全省、荆门市文件精神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各地各部门、有关专家学者、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及成员意见建议,在此进程中汇智聚力、反复修改、数易其稿而成,后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印发。2022年5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第四次会议详细解读了《实施方案》,并对近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二)规范职能履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印发《京山市市场监管领域 2022 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京市监委〔2022〕2号),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融合,实行“一张清单”管监管、清单之外无监管,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编制2022 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3项,联合抽查参与部门从 18 个增加到 25个,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成员单位间日常协同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2022年,已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32次,检查市场主体191户,发现问题列入经营异常8户,问题检出率4.2%。

2.推进差异化监管措施,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分别每年不超过3%、1次,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信用中风险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分别每年不低于5%、2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3.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市公安局部署开展2022年“雷火行动”、“找堵防”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利益。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确保重点项目企业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扰乱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案件,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堵塞漏洞,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全面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市政府加强与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工作联动与协调,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法行为,法治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

1.健全体制机制。印发京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检查)程序规范等系列制度性文件。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部分单位执法文书格式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制定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监督文书范本,为街道等基层执法提供了规范化指引和制度保障。系统收集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政策、典型案例,编撰《京山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资料汇编》,为各执法单位提供工作指引。

2.加强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我市对市政府政务平台进行大规模调整、完善,新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目,并设置《三项制度》《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其他执法信息》6个子栏目,通过信息公示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更大范围的社会监督,最大限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查询相关信息、办理各项业务提供便利,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3.强化执法监督。3月中旬,率先在全省刻制、启用县市级的“京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授权京山市司法局在相关文书中使用。重申市司法局政府法制机构职能定位,并成立“京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解决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师出无名”的问题。常态化组织开展案卷评查、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法治督察,深化问题查处,先后制发工作提示函25份,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8件,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1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6份、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1份,撤销行政处罚案件7起。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1件。

4.重视线索移送。出台《京山市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委监察检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纪委监察检察机关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对问题线索谁来移送、移送什么、怎样移送、谁来接收、怎么接收、由谁查办等问题进行规范。健全“两法衔接”,完善案件咨询、办案情况通报、日常信息交换等联动机制,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威慑力,提升执法满意度。今年以来,已向纪委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7条,联合检察机关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1起,公益诉讼3件。

5.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监督纠错职能,将行政复议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确保行政复议社会效益最大化。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11件,办结4件,延期审理1件,因申请人自愿撤回终止复议申请6件;承办政府行政诉讼案件7件,检查监督案件共计2件。

6.科学考核评价。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职能性质对乡镇街道和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实行分层、分类考核,提高案卷评查、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法治督察、案件线索移送等常态抽查检查督查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工作中的权重,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注重队伍建设,实现监督队伍多元化。

1.实施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出台《京山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实施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构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全市今年报名参加法律执业资格考试达到36人,较去年增加61%。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各相关部门组织的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培训23场近2000人次,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及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

2.构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网络。先后3次对全市85名从事行政执法监督的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普训和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聘请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并颁发聘书、专题培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京山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专栏”,印制行政执法监督专项宣传产品,普发行政执法监督线索征集短信,打造覆盖全域、全员参与,专业为主、义务为辅的京山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网络。

3.建立部门行政行为把关队伍。制定出台《京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论证阶段,政府法律顾问要提前参与,约束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将“把关窗口”前置。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情况、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建立法律顾问“红黑档案”,确保法律顾问真履职、勤把关。今年以来,全市法律顾问把关重大项目、重大合同37件,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评查49件,行政执法争议协调3件,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大幅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京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协调性、联动性和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奋力谱写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一)强化执法案件审核管理。对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的受理与处理、文书管理、案件核审、案件评查、强制执行、执法监督等方面均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案件核审相关工作要求,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法的案件退回办案机构重新补正。抓办案规范,强调依法行政,降低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提升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相关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等,严防执法扰企,避免简单化和“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执法,有效保护民营业合法权益。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彻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三)持续推进严格公正执法。以“一体四化”创建工作为抓手,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先进工作经验复制推广,吸引外地单位交流互通,共同进步。围绕“一规划两方案”具体工作部署,统筹推动法治京山建设,紧盯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畅通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湖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鄂法委发〔2022〕5号)要求,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制度,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和受理窗口,在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倒逼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

特此报告。

京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