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我市2023年度稳定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00:00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荆门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医保发【2022】1号)精神,在保证现有医疗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自2021年起,将脱贫攻坚期内建立的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并入医疗救助资金,以当年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实际参保人数为基数,由当地财政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于当年12月31日前拨付到医疗救助财政专户。2023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去除重复身份后农村特困人员1388人,低保对象7829人,边缘易致贫人口337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83人,脱贫不稳定人口9人,这5类参保人数共计9646人,金额1929200元。现拨付你单位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2.92万元。请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京山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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