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时间:2023-05-08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京山分局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十四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第四节 规划目标

第五节 具体指标

第三章 践行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第二节 推进资源能源全面节约

第三节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四节 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第五节 积极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第六节 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第七节 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第八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四章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加蓝天幸福感

第一节 加快涉气重点行业结构调整

第二节 深化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

第三节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

第四节 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第五节 加强其他大气污染物污染防控

第六节 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

第七节 推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

第五章 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共同建设碧水家园

第一节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节 持续推动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节 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节 着力保护水资源

第六章 提升土壤和农业农村环境,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第一节 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节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第三节 深入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第四节 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第五节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第六节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第七节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第七章 抓好清废行动,建立固废闭环管理体系

第一节 实现产废源头减量化

第二节 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第三节 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第四节 形成高压严管常态化

第八章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第一节 加强社会生活和交通噪声管理

第二节 推进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噪声治理

第三节 加强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

第四节 强化重点河流环境风险防控

第五节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第六节 夯实化学品风险防控

第九章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制度

第二节 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节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第五节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明确任务分工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第四节 强化宣传引导

第五节 严格评估考核

附图1 京山市行政区划图

附图2 京山市水系图

附图3 京山市主要交通干线图

附图4 京山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分布图

附图5 京山市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

附图6 京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图

附图7 京山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状图

附图8 京山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现状图

附图9 重点排污企业分布图

附图10 京山市“十四五”总体空间布局图

附件1 重点工程

(一)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绿色低碳项目库

(二)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蓝天工程项目库

(三)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碧水工程项目库

(四)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净土工程项目库

(五)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无废”工程项目库

(六)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库

附件2 专家组评审意见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国务院关于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8〕127号)中指出,围绕改善提升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党的十九大提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及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并明确“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等任务要求。

“十四五”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是巩固各项污染治理成果、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期,发展与保护矛盾仍处在胶着期,百姓身边焦点问题、健康影响、治理体系等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保持与持续提升的关键时期。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京山市委、市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京山底色”正在逐渐彰显,但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期待与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逐渐凸显,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仍不稳固,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仍然较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水平仍然较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仍不健全。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京山市上下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的重大战略判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展现全市良好形象的发力点,抓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因此,需要尽早谋篇布局,科学编制《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思考并谋划好“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方向和具体内容,加快“接汉融荆”,着力推进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江汉平原大美健康城市和武汉城市圈双循环重要节点建设,努力打造山水相依、城乡宜居、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湖北生态样板”。

附件:京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