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3-0129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7-03
文 号: 京政办发〔2023〕1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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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山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措施》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03 00:00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京山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就《京山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深入落实,全市市场主体呈现稳定增长趋势,但企业少,个体工商户多等问题日益突出,与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截止今年上半年,京山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8307户,其中企业13480户,占比23.12%。为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确保企业类市场主体增幅明显提高,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市人民政府决定制定京山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措施,破解“个转企”优惠政策不够等问题,促进“个转企”。

二、起草过程

一是开展调研。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省、荆门市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相关工作要求,先后在京山市部分镇(街道)开展座谈调研,赴周边县市学习考察,借鉴周边地区先进经验,了解本地“个转企”实际困难和需求,结合京山实际,起草了《京山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二是征求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向市直12个职能部门、专业法律人士书面征求意见,同时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12个单位反馈的2条意见(其中10个单位反馈无意见),全部予以采纳、达成共识,并形成了《京山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措施(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是专题研究。2023年6月2日,常务副市长钱先斌主持召开市二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会上对送审稿进行了审议并通过。

三、主要内容

《京山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措施》主要针对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举措:一是明确重点支持对象,对法律法规规定、规模达标和具有转型意愿的个体工商户作为重点;二是提供便捷准入服务,保持转型前后市场主体各类信息的延续性、一致性,并通过行政机关内部核验等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方式,为当事人办理各类事项提供便利;三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个转企”企业办理有关证照变更、过户等手续,有关材料能够共享的,由索取机关向存档机关申请共享,存档机关应当配合;四是落实相关奖励政策,“个转企”企业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连续6个月按期申报纳税,无税务异常情况,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按规定缴纳社保,且转型前后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财政奖励;五是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转型企业在税收减免、社保优惠等方面应该享受的政策,严格按要求予以兑现。对于没有建账纳税申报能力的“个转企”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建账建制;六是加强金融扶持,加大对“个转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七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强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和效应;八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转型企业,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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