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结合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实际,京山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面对标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工作任务等要求,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五部分组成,紧密结合京山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明确了5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17项具体措施。
(一)着力优化基本养老布局。按照“县乡层面实行乡镇福利院县级直管,重点建设辐射广、服务优的区域化养老中心,村(社区)层面重点建设养老服务驿站和幸福里食堂,家庭层面重点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要求,编制完善京山市基本养老体系规划;对照《湖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荆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科学编制京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二)着力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适老化社区创建,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三)加快补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短板。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微体系”服务网络,打造镇有“院”(福利院)、村有“站”(养老驿站)、片有“所”(养老服务场所)、组有“点”(养老服务点)的“微体系”服务网络;支持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培育和打造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企业;落实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对留守老年人开展普查。
(四)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统计工作;贯彻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国家标准;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
(五)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成立京山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创新基本养老人才队伍培育机制。
三、《实施方案》政策亮点
《实施方案》着眼养老需求,聚焦群众关切,就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落实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主动响应机制、织密织牢基本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网、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