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京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6号),公布实施了京山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成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是法定公示地价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支撑。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以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推进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定期确定和更新,各地公示地价体系初步建成,但同时,体系不完善、更新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下文简称“27号文件”),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助力国家和我省发展大局,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37号)(下文简称“37号文件”),并明确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
二、工作目的
建立公示地价体系目的包括:一是完善京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内容,制定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推进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建设;二是规范京山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和公示制度;三是有利于全面科学、合理、准确、统一管理京山市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地价对土地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四是通过考察与估算每宗地的价格,确定其资产量,有利于完善京山市土地资产核算体系的构建。
三、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规程和《湖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京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完成京山市城区及各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原商服、住宅和工业三大类基础上,增加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
2.制定京山市标定地价体系。
四、工作成果
(一)文字成果。
1.京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报告。京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反映项目工作过程,具体包括工作背景、目的、意义、任务、工作组织、工作成果、工作经验总结及应用建议。
2.京山市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京山市区域概况、京山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概况、京山市土地级别更新、京山市基准地价更新、京山市公共服务项目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京山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编制、京山市基准地价成果应用等。
3.京山市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京山市区域概况、京山市乡镇土地级别更新、京山市乡镇基准地价更新、京山市乡镇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编制、京山市乡镇基准地价成果应用等。
4.京山市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报告。包括公示范围确定、标定区域划定、标准宗地选取与确定、标定地价评估、标定地价成果应用等。
(二)图件成果
1.2018年京山市综合定级图;
2.2018年京山市商服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3.2018年京山市住宅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4.2018年京山市工业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5.2018年京山市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6.2018年京山市各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7.京山市商服用地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布设图;
8.京山市住宅用地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布设图;
9.京山市工业用地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布设图;
10.京山市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布设图。
(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数据库。
2018年京山市基准地价数据库。
(四)其他成果。
京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基础资料汇编。
五、成果应用
(一)土地定级成果应用。
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而城市发展的前提是合理的城市规划,这就要求城市规划要准确分析不同区域土地质量的差异、优劣程度,要全面考虑不同区域的发展方向和开发潜力,尤其在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布局时,必须要综合考虑城市土地级别状况。因此,土地级别可以为京山市城市空间规划编制、土地资源资产核算、乡村振兴等提供依据。
(二)基准地价成果应用。
1.为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征收土地税费提供依据基准地价是确定土地出让底价的依据。根据基准地价,结合京山市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和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可以测算出宗地出让底价。此外,土地级别以及基准地价也可以作为征收土地相关税费的依据。
2.为政府制定、完善土地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措施提供依据。基准地价为政府管理地产市场提供了价格数据。根据基准地价成果,政府可以制定合理的地价管理政策,例如建立以基准地价为指导的涵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收购价格、租赁价格、课税价格、作价入股价格以及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价格的地价管理体系。基准地价的制定,还可以完善地价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及地价与面积、用途与权属等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适时公布地价指数,将地价作为一种地籍信息反映在土地登记的图、表、卡、册、证等资料中,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土地质量和使用价值。
3.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地价的控制和导向作用,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和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反映了城镇内部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益的差异,可为合理配置城镇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提供依据。利用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差异性,政府可引导土地在各类利用方式间的合理配置,并尽可能提高优质土地的利用效益。
4.在企业清产核资和组建股份制企业中,核定企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的土地资产量具有一定的作用。基准地价成果提高了企业土地所在区域的总体价格水平。根据企业土地所在区域的基准地价,结合地块的区位条件,利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可以快速有效地测算出企业占有或使用的土地资产量。
六、适用期限和解释权
本次公示地价体系成果自2020年4月29日起执行,原公布实施的京山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