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山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京山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有力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压一般、调结构、推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防风险,有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705965万元,为预算的128.3%,增长9.4%。分项是: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270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0.2%。其中:税收收入132200万元,为预算的97.1%,同比增长24.6%;非税收入50500万元,为预算的108.6%,同比增长10%。
2.转移性收入预计完成48113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58339万元,上年结余92294万元,盘活存量资金调入30506万元。
3.债券转贷收入4212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705965万元,为预算的128.3%,增长9.4%。分项是: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59500万元,为预算的114.2%,增长10.2%。
2.转移性支出预计121959万元。
3.债务支出预计245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平衡。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40212万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4715万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2.1%;转移性收入预计1154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1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7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4322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40212万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572万元,为预算的160.3%,下降0.9%,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611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26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平衡。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33万元,为预算的69.6%,增长31.2%。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033万元,为预算的69.6%,增长31.2%。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平衡。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659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185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3295万元;利息收入1053万元;转移收入375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582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5219万元;转移性支出594万元;其他支出12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结余107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816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107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8160万元。
(五)2023年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58586万元(一般债券302662万元、专项债券455924万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93602万元(一般债券29502万元,专项债券64100万元)。当年偿还债务本金8062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52846万元。
二、2023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决议和审议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财源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力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强财政收入调度,压实征管部门责任,形成征管合力。持续开展税源、费源调查摸底和清算工作,对房地产、建安、矿山等重点行业税收实行跟踪管理,对零星税种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5.9亿元,政府债券资金9.75亿元,有效保障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和财政平稳运行;全力盘活存量资金,全面开展国有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分类建立国有“三资”清单,深入挖掘资源资产潜力,提高使用效益。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14亿元,统筹用于重点支出。
(二)兜牢“三保”底线,增进社会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截至目前全市民生支出3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2%。坚持把“三保”放在绝对优先位置,足额安排“三保”预算支出,确保不留硬缺口;优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落实事业单位单列绩效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落实就业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稳岗就业政策;保障社会救助对象、民政优抚人员基本生活;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增长一个不低于”。统筹资金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以项目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三)发挥稳增长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政策,累计办理减税降费4.39亿元,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推进招商引资政策和惠企政策落地,兑现招商引资政策资金2.37亿元,兑现其他惠企政策资金0.66亿元(其中“认定类”政策资金2395万元,惠及企业161家)。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应急纾困专项资金,帮助中小微企业过桥应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畅通融资担保渠道,在保余额5.82亿元。搭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平台,办理“政采贷”融资1.95亿元。推进房租减免落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为443家承租户减免租金140.6万元。
(四)强化财会监督,提升财政管理质效。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等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接受财政部、省委巡视组、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上级部门关于地方“三保”及财政收入征管、十大领域财经纪律、“一卡通”发放、共同缔造资金管理、预决算公开、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民生资金6+2专项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重点民生资金、预算执行审计等10余次专项检查,全面“体检”财政工作。组织财经纪律明察暗访、会计评估监督、内控制度编制等专项检查,堵塞财政管理漏洞。高度重视地方债务风险,编制债务化解工作方案,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全力遏制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当前经济恢复还不充分,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向财政传导,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找准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深化共同缔造、加快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量入为出为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统筹财政资金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支出分类保障;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推动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为建设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提供坚强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提出如下预算草案。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68987万元(不含当年新增一般债券)。分项是: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300万元,同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143300万元,同比增长8.4%;非税收入54000万元,同比增长6.9%。
2.转移性收入46331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46575 万元,调入其他资金28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8244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8368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68987万元(不含当年新增一般债券)。分项是: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293万元。
2.转移性支出124172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5928万元,上年结转88244万元。
3.债务支出预计2952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平衡。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6000 万元(不含当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000万元、转移性收入41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43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26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6000万元(不含当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2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5215万元、上年结转1526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平衡。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32万元,增长4.9%。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32万元,增长4.9%。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平衡。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3165万元,增长7.6%。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7002万元,下降11.6%;财政补助收入54596万元,增长26.1%;利息收入1177万元,增长11.8%;其他收入15万元;转移收入375万元。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81423万元,增长7.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0817万元,增长7.4%;转移支出594元;其他支出12万元。
收支相抵,2024年本年收支结余11742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742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10990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09902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京山市2023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表(草案)》。
四、完成2024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在“开源”上下功夫,夯实财政保障基础。着力培植财源,聚焦提升产业链附加值,促进无税产业变有税产业、有税产业变支柱产业,积极培育骨干税源、新兴税源,推动全市财政收入扩量提质。加大重点税源、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征管力度,确保颗粒归仓。依法依规加强非税征管,拓宽思路、拓展渠道,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加强国有“三资”统筹,在全面清查国有“三资”基础上,分类建立可盘活国有“三资”清单,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深入研判政策,抢抓政策机遇,力争更多转移支付、项目布局、试点示范等落地京山。
(二)在“节流”上下功夫,提升财政治理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严”字当头,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大力压减非急需、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人员经费和“三公”经费,将有限财力聚焦重点多办事、办好事。强化财政支出统筹,化“零钱”为“整钱”、集“小钱”为“大钱”,对同类支出方向、同一使用领域的资金,通盘考虑,归并安排。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突出“以事定钱”“成本管控”,加大重点政策和项目跟踪问效力度,推动评价报告从“财务报告”向“绩效报告”转变,实现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有机衔接。加快民生支出和直达资金支出,推进资金直达快享。
(三)在“优支”上下功夫,提高财政资金效益。集中财力保“三保”。把“三保”放在绝对优先位置,足额纳入预算、不留缺口。持续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聚焦就业、养老、托幼、医疗、教育、住房等民生领域痛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推动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力度,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以赴促发展。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用好用活新增的债券资金,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落实财政政策,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发挥引导撬动作用,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四)在“严管”上下功夫,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严格落实地方债务化解方案,积极化解存量债务,足额安排政府偿债预算,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按期偿还。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严控新增政府债务。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财经纪律、财务会计等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提高财会监督工作效能。强化部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综合分析和评价,督促预算单位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提升内控管理能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工作,克难奋进,为推进全省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鄂中绿宝石”、“两圈”卫星城,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发展先行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附件一:京山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表.xlsx
附件二: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pdf
附件六:2024年京山市政府预算公开表-上年执行(新).xlsx
附件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京山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