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4-027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京山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0-11
文 号: 京政发〔2024〕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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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0-11 00:00信息来源:京山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京山经济开发区,京山温泉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我市更新确认的79个行政执法主体予以通告。

一、法定行政机关(28个)

1.中共京山市委机要和保密局

2.京山市档案局

3.京山市新闻出版局

4.京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5.京山市教育局

6.京山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7.京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8.京山市公安局

9.京山市民政局

10.京山市司法局

11.京山市财政局

12.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京山市交通运输局

16.京山市水利和湖泊局

17.京山市农业农村局

18.京山市商务局

19.京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京山市卫生健康局

21.京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2.京山市应急管理局

23.京山市审计局

24.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5.京山市统计局

26.京山市医疗保障局

27.京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8.京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组织(4个)

1.京山市行政审批局

2.京山市新市街道办事处

3.京山市永兴街道办事处

4.京山市温泉街道办事处

三、镇级行政执法主体(12个)

1.京山市曹武镇人民政府

2.京山市罗店镇人民政府

3.京山市宋河镇人民政府

4.京山市坪坝镇人民政府

5.京山市三阳镇人民政府

6.京山市绿林镇人民政府

7.京山市杨集镇人民政府

8.京山市孙桥镇人民政府

9.京山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10.京山市永漋镇人民政府

11.京山市雁门口镇人民政府

12.京山市钱场镇人民政府

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机构)(35个)

1.中共京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京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4.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5.京山市公安局新市派出所

6.京山市公安局永兴派出所

7.京山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

8.京山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9.京山市公安局曹武派出所

10.京山市公安局罗店派出所

11.京山市公安局宋河派出所

12.京山市公安局坪坝派出所

13.京山市公安局三阳派出所

14.京山市公安局绿林派出所

15.京山市公安局杨集派出所

16.京山市公安局孙桥派出所

17.京山市公安局石龙派出所

18.京山市公安局永派出所

19.京山市公安局雁门口派出所

20.京山市公安局钱场派出所

21.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22.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兴市场监督管理所

23.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泉市场监督管理所

24.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曹武市场监督管理所

25.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店市场监督管理所

26.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宋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27.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坝市场监督管理所

28.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29.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30.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杨集市场监督管理所

31.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孙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32.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龙市场监督管理所

33.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漋市场监督管理所

34.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雁门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35.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场市场监督管理所

本通告公布后,原《京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告》(京政发〔2022〕7号)同时废止。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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