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三泰商贸有限公司公司等11家货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未信守承诺按规定投入运输车辆逾期未年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现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第一项、第十四条及第五章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注销以上11家货运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京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8日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京山三泰商贸有限公司公司等11家货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未信守承诺按规定投入运输车辆逾期未年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现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第一项、第十四条及第五章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注销以上11家货运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京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