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10:43信息来源:京山市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因养殖经营权发生变化,原持证人申请注销并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现将以下水域滩涂养殖证书予以注销并公告。

附明细如下:

序号

养殖证编号

养殖权人

养殖证核发日期

养殖面积

(公顷)

注销日期

1

鄂京山县府(淡)养证[2023]第00005号

京山市京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10/24

2044.69

2024/11/28

京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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