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因养殖经营权发生变化,原持证人申请注销并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现将以下水域滩涂养殖证书予以注销并公告。
附明细如下:
序号 | 养殖证编号 | 养殖权人 | 养殖证核发日期 | 养殖面积 (公顷) | 注销日期 |
1 | 鄂京山县府(淡)养证[2023]第00005号 | 京山市京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023/10/24 | 2044.69 | 2024/11/28 |
京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28日
关于注销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因养殖经营权发生变化,原持证人申请注销并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现将以下水域滩涂养殖证书予以注销并公告。
附明细如下:
序号 | 养殖证编号 | 养殖权人 | 养殖证核发日期 | 养殖面积 (公顷) | 注销日期 |
1 | 鄂京山县府(淡)养证[2023]第00005号 | 京山市京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023/10/24 | 2044.69 | 2024/11/28 |
京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