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
三、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2025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京山市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 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镇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 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9.有关职责分工。与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的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上级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4)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工作。
(6)市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职责分工,执行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二、机构设置
市应急管理局有5个独立的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其中:
市应急管理局机关1个。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工人事股、教育法规规划统计股、火灾防治和救灾物资保障股、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八股一室。
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矿山专业救护队、市森林消防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025年本年收入预计为19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2.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1.8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00%。
2.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2025年本年支出预计为19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2.30%。其中:基本支出1056.85万元,占总支出的55.28%;项目支出855万元,占总支出的44.72%。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4万元,占本年支出6.91%;卫生健康支出39.14万元,占本年支出2.05%;住房保障支出64.29万元,占本年支出3.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76.38万元,占本年支出87.68%。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收入19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2.3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2.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
本年支出19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2.30%,其中:
(1)基本支出1056.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按政策规定正常晋职晋级,机关及二级单位人员增加6人,故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855万元,比上年减少16.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二级单位非税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11.85万元,比上年1956.95万元减少2.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1.85万元占比100.00%。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11.85万元,比上年1956.95万元减少2.30%。其中,基本支出1056.85万元,项目支出855万元。从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4万元,占比6.91%;卫生健康支出39.14万元,占比2.05%;住房保障支出64.29万元,占比3.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76.38万元,占比87.68%。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1.85万元,比上年1956.95万元减少2.30%。其中,基本支出1056.85万元,项目支出855万元。构成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4万元,占比6.91%。主要包括: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9.5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5.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奖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奖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54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9.14万元,占比2.05%。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负担的医疗保险部分,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6.3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2.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64.29万元,占比3.36%。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76.38万元,占比87.68%。主要包括:一是应急管理事务支出1403.3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71.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日常公用支出;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主要是用于2025年应急综合演练;事业运行支出744.01万元,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日常公用支出;其他应急管理支出支出368万元,主要是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经费等。二是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资金。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6.85万元,比上年938.78万元增加12.58%,其中:人员经费931.15万元,公用经费125.7万元。
(1)人员经费931.15万元,比上年839.7万元增加10.89%。增加的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人员按政策规定正常晋职晋级;二是机关及二级单位增加6人,因此人员经费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875.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8.59万元、津贴补贴79.36万元、奖金210.63万元、绩效工资57.1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万元、住房公积金64.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万。其中:退休费5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25.7万元。比上年增加26.62万元,增加26.87%。增加的原因:一是机关及二级单位人员新增6人,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故公用经费增加。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7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率23.81%。
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8万元,原因为森林消防队2辆公务车2025年预计不使用未安排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万元,新增原因为本年㡲预计更新公务用车2台;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京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机关及二级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2万元,增加率为26.87%。增加的原因主要为:一是机关及二级单位人员新增6人,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公用经费增加,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分项为办公费66.59万元,委托业务费0.36万元,工会经费12.02万元,福利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1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3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6%,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办公类货物采购减少,故政府采购预算度减少。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办公用房0平方米,专用房屋0平方米。预计2025年保持不变。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京山市应急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
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1、“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我市范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支出,包括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督查三个方面,2025年当年财政拨款预算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万元。
项目设定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努力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产出指标4个:直接监管企业排查覆盖率100%;检查直接监管非煤矿山企业≥23家;安全监管能力执行率显著上升;事故调查处理时限≤30天。
效益指标4个: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率100%;通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减少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减少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
满意度指标1个:群众及监管企业满意度≥95%。
2、“案件查处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为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公布和实施,赋予安监执法部门更多的事前监管职责,为一适应新变化、新要求,我们提出了执法监察工作要“提前进入、事前防范、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一是建强队伍,完善规章,夯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基础。转变思路,创新方法,构建市、街道、社区、企业单位“四级网格管理”模式,层层负责,责任到组,实行了层级管理,责任到人。2025年当年财政拨款预算6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万元。
项目设定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安全生产形式平稳好转,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产出指标5个:较大以上事故发生0次;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6次;打非治违,督促整改隐患≥600条;加大违法违规查处≥10家;确保工贸企业生产安全。
效益指标2个: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走访企业覆盖率≥95%;抓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满意度指标1个:规范执法满意度满意度≥90%。
3、“矿山专业救护队应急保障经费”主要内容是为矿山救护主要对服务的矿山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协助消除事故隐患;协助所服务的矿山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职工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参加所服务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或事故预防处置计划的审查;协议明确的其他服务事项。25年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万元。
项目设定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应急救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职工避险自救能力,使生产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产出指标5个:坚持开展矿山预防性安全检查≥38次;协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238条;加强企业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职工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380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照质量标准化建设,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应急处置能力≥19次。
效益指标3个: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
4、“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为1.森林防火物资储备。 2.防火设备维修维护,车辆维修维护、油料等。3.按需配备,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组合。2025年当年财政拨款预8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万元。
项目设定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目标1: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森林总面积0.9‰之内;目标2: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森林总面积0.3‰之内。
产出指标7个:宣传品制作数量≥3000本;购买防火物资合格率=100%;森林火灾发生率≤0.9‰;森林火灾受害率≤0.3‰;赶赴火场时间≤1小时;扑灭时间≤12小时;购买防火物资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4个:有利于减少国家因森林火灾带来的经济损失;对应对气候变化的促进作用;林区森林覆盖率≥45.13%;防火物资的储备对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满意度指标1个:林区森林防火受益人口满意率≥90%。
5、“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为1.森林防火物资储备。 2.防火设备维修维护,车辆维修维护、油料等。3.按需配备,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组合。2025年当年财政拨款预8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万元。
项目设定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及时扑救,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森林总面积0.3‰之内。
产出指标6个:开展森林灭火培训大讲堂≥1次;下乡开展森林灭火演练≥1次;建设森林消防队伍1支;森林火灾受害率≤0.3‰;赶赴火场时间≤1小时;扑灭时间≤12小时。
效益指标3个:有利于减少国家因森林火灾带来的经济损失;应对气候变化的促进作用;对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满意度指标1个:林区群众满意度≥90%。
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京山市应急管理局无政府债务事项。
第三部分 2025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333万元,其中:
1、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70万元;
2、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经费35万元;
3、防灾及救灾救济工作经费40万元;
4、应急综合演练经费20万元;
5、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经费70万元;
6、美丽乡村振兴建设工作18万元;
7、综合事务支出工作经费80万元;
8、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案件查处工作经费63万元;
9、矿山专业救护队应急保障经费16万元;
10、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85万元;
11、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8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
附件2:京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京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