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荆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荆政务公开办函〔2021〕7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市财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232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市财政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未发生涉及市财政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财政局积极配合政府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中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债务、扶贫资金相关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督查相关预算单位及时发布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政府信息流程,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一审核人,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232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密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二是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拓宽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财政局共收到市政府办公室批转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主办件2件、会办件11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主办件2件、会办件14件)。建议提案见面率、主办件沟通联系率、办结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