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30842/2025-0093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5-01-0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京山市人社局关于常态化开展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00:00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有效杜绝违规冒领、重复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等现象,保障全体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我市决定常态化开展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领取京山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含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二、认证时间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您可在上次认证后的12个月内任意选择时间进行认证。

三、认证方式

1、线上自助认证

如果您是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及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在关注“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和“湖北智慧人社”支付宝小程序后,可以直接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本人不会操作智能手机,也可通过亲友帮忙代为认证。

2、线下认证渠道

(一)经办窗口现场办

各级企保、居保经办机构窗口还提供了现场认证方式,您也可以到就近的经办窗口办理。

(二)银行网点就近办

目前,我们已与省内工商银行等开展了社银合作,您可以到省内就近的银行网点办理自助认证。详询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我们正在逐步推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力争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除线上自助认证外,也可由单位协助认证。

(四)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亲友代为认证的特殊群体,可联系社保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四、结果处理

资格认证原则一个年度需认证1次,认证期内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发放;逾期未参加认证或认证不成功的待遇领取人员,将按规定停发待遇,待认证通过后会在下月自动续发、补发。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冒领、多领、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五、特别提示

2025年春节将至,请各位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抓住和亲友聚会团圆的时机,尽快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或委托亲友帮助办理资格认证。

认证咨询及举报电话:0724-7220266



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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