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31998/2025-02957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京山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10-28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京山市2024年度政府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10-28 00:00信息来源:京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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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京山市2024年度财政决算报告

(二)京山市2024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三)京山市2024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四)京山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五)京山市2024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六)京山市2024年度政府决算表

关于2024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5年10月24日在京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京山市财政局局长 魏会军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2024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244976万元,比2023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2%,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8.4%,其中上划中央收入49939万元,下降17.3%,为预算的92.4%。全年完成财政总支出735396万元,增长22.3%,为预算的99.6%。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037万元,增长7.4%,为预算的100%。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101014万元,下降21.2%,为预算的95.3%。其中:

⑴增值税32567万元,下降11.6%,为预算的93%;

⑵企业所得税7154万元,下降34.6%,为预算的85.2%;

⑶个人所得税3071万元,下降11.2%,为预算的102.4%;

⑷耕地占用税20728万元,下降34.1%,为预算的88.2%;

⑸契税6234万元,下降37.3%,为预算的83.1%;

⑹其他地方税31260万元,下降12.1%,为预算的109.3%。

2.非税收入94023万元,增长76%,为预算的105.6%。其中:

⑴专项收入6034万元,增长25.2%,为预算的83.2%;

⑵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185万元,下降17.8%,为预算的78.5%;

⑶罚没收入12512万元,增长25.9%,为预算的100.1%;

⑷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2882万元,增长141.3%,为预算的115.9%,主要是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盘活闲置国有资源(产)、转让经营权增加收入;

⑸捐赠收入372万元,增长29.8%,为预算的126.3%;

⑹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323万元,增长112.7%,为预算的101%;

⑺其他收入708万元,增长1060.7%,为预算的101.1%。

(二)转移性收入情况。2024年,全市上级转移性收入387242万元,下降16.2%,为预算的104.8%。分项目情况为:

1.返还性收入15057万元,同比持平,与预算一致。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4631万元,下降17.4%,为预算的105.4%。其中:

⑴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3120万元,为预算的155%,主要是新增调资转移支付、农业人口市民化奖补、高质量发展激励性奖励资金增加;

⑵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76901万元,为预算的105.4%;

⑶结算补助收入7269万元,为预算的115.4%;

⑷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6533万元,为预算的95.2%;

⑸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6723万元,为预算的103.9%;

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3258万元,为预算的121.5%;

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9407万元,为预算的107.6%;

⑻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1483万元,为预算的104%,主要是节能环保、农林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分别增加2101万元、3812万元、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减少381万元;

⑼固定数额补助收入3917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59万元,均与预算一致。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554万元,下降8.7%,为预算的100.1%,主要是节能环保减少7874万元、农林水减少3929万元,教育增加2000万元、社保增加2009万元、城乡社区增加2719万元,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灾防应急及其他增加2436万元。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4492万元,增长22.5%,为预算的98.6%。其中教育支出65422万元,为预算的101.1%;科学技术支出21424万元,为预算的1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62万元,为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017万元,为预算的98.3%;卫生健康支出28806万元,为预算的100.2%;节能环保支出24443万元,为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33590万元,为预算的101%;农林水支出209552万元,为预算的100.1%;交通运输支出23727万元,为预算的99.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3648万元,为预算的100%;自然资源支出7035万元,为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19141万元,为预算的99.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44万元,为预算的94.2%;公共安全支出21298万元,为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9965万元,为预算的100%。

(四)转移性支出情况。2024年,上解省财政支出28282万元,为预算的81.3%。其中:原体制上解支出170万元,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支出2012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7829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基数157万元。

(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收入总计90513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037万元,转移性收入3872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581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9700万元,调入资金44989万元。支出总计73539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4492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2828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资金支出29522万元,待偿债一般置换债券结余支出13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973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本级收入完成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705万元,下降42.8%,为预算的74.1%。分项目完成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2477万元,下降42.5%,为预算的73.5%;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2万元,为预算的100.3%;

3.污水处理费收入1426万元,为预算的95.1%。

(二)支出完成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67149万元,下降1.7%,为预算的98.4%。分项目情况: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2058万元,下降26.4%,为预算的94.9%;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50万元、农林水支出425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426万元,与预算一致。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68万元,为预算的112.3%;

4.其他支出82286万元(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为预算的100.6%;

5.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5万元,为预算的101%。

(三)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77314万元,其中:本年本级收入64705万元,省补助收入294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6616万元,调入资金195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15万元。支出总计32239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671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52421万元,待偿债专项置换债券结余支出2300万元,调出资金5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491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5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824万元,省级补助收入17万元,上年结余17万元。本年支出2848万元,结余1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96832万元,为预算的97.8%。其中:上年结余98878万元,当年征收社会保险费收入35745万元,本级财政补贴收入52315万元,利息收入1597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9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3710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87073万元,为预算的106.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5749万元,转移支出936万元,其他支出388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8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9759万元(全部为本级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他基金为省市统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财政工作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持续推进“强县工程”,加快打造“两基地一中心”,全力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发展先行区和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先行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京山实践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在此基础上,加强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等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持续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财政管理质效并进,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全市财政在诸多困难下基本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运行总体平稳。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形势严峻,税源后劲突显不足,各项民生政策需要落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落地需要增加投入,“三保”刚性支出需要兜底,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显著增大。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附注:有关名词用语说明

一、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本辖区内征收并缴入国家金库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的税收收入(消费税100%、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60%、个人所得税60%)即为地方财政总收入。

二、债券收入

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由省级政府发行后转贷给地方政府使用的债券资金,即为债券收入。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按资金用途和偿还来源分为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三、“三保”、民生支出

“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三保”政策自2022年全国两会提出以来,成为各级政府财政工作的重点。保基本民生即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重点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存与发展保障,包括教育、养老、医疗、就业等方面,有效提升民生福祉;保工资‌即保障公务员、教师等公职人员以及基层工作者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和公职人员的积极性;保运转即通过财力下沉,支持基层政府正常运转,确保基层政府能够履行其基本职能,维护地方经济和社会秩序。

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民生支出分为“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其中“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教育、文旅体传媒、社保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5个类级科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包括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粮油物资储备等8个类级科目。民生支出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工业信息、金融、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附件:(一)京山市2024年度财政决算报告.docx

(二)京山市2024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docx

(三)京山市2024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docx

(四)京山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docx

       (五)京山市2024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doc

(六)京山市2024年度政府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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