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5-0289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5-10-30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京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5-10-30 00:00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新市大道199号

联系电话:0724—7328825

邮  箱:jingshan@jingme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6: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单位负责人:童正军

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和待遇,军队专业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拥军优属,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安置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宣传等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挂靠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文书、会务、督办、调研、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绩效考评、评先评优及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人才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

规划财务股 负责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所属单位财务监督、资产监管和本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工作。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就业创业与移交安置股。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拟订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市直、中央在京山单位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脱贫攻坚工作。

拥军优抚股 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有关规划政策。负责全市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承担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市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军休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

政策法规股 负责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治京山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办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百名干部进百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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