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7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的通知》(鄂农办函〔2025〕47号)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5年京山市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方案》,按照乡镇推荐、县级初审的程序,经研究决定,拟确定申报本次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的实施主体共12个,其中农民合作社6个、家庭农场6家。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1、京山文硕种植家庭农场
2、京山市永隆王峰家庭农场
3、京山市其玉养殖家庭农场
4、京山县雅昕生态家庭农场
5、京山罗店三春谷物种植家庭农场
6、京山市孙桥镇魏威家庭农场
7、京山市惠侬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8、京山泰禾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9、京山乐农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10、京山南片种植专业合作社
11、京山红锋农机专业合作社
12、京山万卓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给京山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
联系电话:王女士 17771579307
京山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