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7-25
信息来源:京山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京山市轻机大道284号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101办公室。来信请注明“《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jgjyx@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附件: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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